在日常生活中,随着我国社会和社会的发展,我国许多国有企业改革,改革后对企业员工等有一定影响。为了在企业改制进程中规范改制企业职工经济补偿金标准,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我们来看一下与改制企业职工有关的规定是如何的。《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国有企业改革应切实维护员工权益,实施改革前,原企业应与投资者就员工配置费用、劳动关系连续等问题明确相关责任,制定员工配置方案。员工配置方案必须通过员工代表大会和员工大会审议,企业才能实施改革。员工配置方案必须立即向很多员工大众公布。其主要内容包括企业人员状况和分流配置意见员工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重新签订方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经济补偿金支付方法的社会保险关系继续拖欠员工工资等债务和企业拖欠的社会保险费处理方法等。

相关法规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四、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一)改制方案必须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向广大职工群众公布。应当向广大职工群众讲清楚国家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改制的规定,讲清楚改制的必要性、紧迫性以及企业的发展思路。(二)国有企业实施改制前,原企业应当与投资者就职工安置费用、劳动关系接续等问题明确相关责任,并制订职工安置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企业方可实施改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