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纪要是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时使用的一种法定公文。它的行文方向比较灵活,可以是上行文、下行文和平行文。

会议纪要的特点

(1)内容的纪实性。会议纪要如实地反映会议内容,它不能离开会议实际搞再创作,否则,就会失去其内容的客观真实性。

(2)表达的提要性。会议纪要是根据会议情况综合而成的,因此,撰写会议纪要时应围绕会议主旨及主要成果来整理、提炼和概括,重点应放在介绍会议成果,而不是叙述会议的过程。

(3)称谓的特殊性。会议纪要一般采用第三人称写法。由于会议纪要反映的是与会人员的集体意志和意向,常以“会议”作为表述主体,使用“会议认为”、“会议指出”、“会议决定”、“会议要求”、“会议号召”等惯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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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纪要与会议记录的区别

1、对象不同。会议纪录一般是有会必录,凡属正式会议都要作记录,作为内部资料,用于存档备查以及进一步研究问题和检查总结工作的依据。会议纪要主要记述重要会议情况,只有当需要向上级汇报或向下级传达会议精神时,才有必要将会议记录整理成会议纪要。

2、写法不同。会议记录作为客观纪实材料,无选择性、提要性,要求原原本本地记录原文原意,且必须随着会议进程进行,越详细越好。

会议纪要则有选择性、提要性,不一定要包容会议的所有内容,而且必须在会议结束后,在会议纪录的基础上加工整理而成,它集中反映了会议的精神实质,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和鲜明的政策性。

3、作用不同。会议记录不具备指导工作的作用,一般不向上级报送,也不向下级分发,只作为资料和凭证保存。会议纪要经过上级机关审批,就可以作为正式文件印发,有的还直接在报刊上发表,让有关单位贯彻执行,因此它对工作有指导作用。

4、性质不同。会议记录是会议情况的记录,只是原始材料,不是正式公文,一般不公开,无须传达或传阅,只作资料存档;会议纪要则是正式的公文文种,通常要在一定范围内传达或传阅,要求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