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无效能否追究违约责任

无效的合同自始至终无效,无效的合同不存在违约,所以不能主张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哪些情形下合同无效

1、当事人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而无效

如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订立的合同,未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的合同;未获得追认的无权代理合同;没有法人资格却以法人名义订立的合同等。

2、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并因此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或公共利益而无效

(1)违背当事人一方真实意愿的合同,包括欺诈的合同、胁迫的合同。

(2)当事人进行虚假意思表示的合同,包括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伪装的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3、合同的内容、形式、订立程序违法(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如从事违法经营活动而订立的合同,法律规定必须经过审批才能生效的合同未经过审批程序等。履行这样的合同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此外,如果合同中规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以及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时可以免予承担法律责任时,该免责条款无效。

4、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行为无效。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无效的合同是不存在违约的,所以不能主张违约责任。但如果一方过错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损失。

遇到这些类型的合同,可以直接作为无效合同处理。合同既然无效了,就不存在追究违约责任这一回事了。如果这种合同对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可以向其索赔或者责令其恢复原状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