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的从重情节的相关规定:

1、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进行盗窃罪。

2、盗窃数额特别巨大的;

3、多次盗窃的;

4、携带凶器盗窃、扒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严重的;

5、盗窃残疾人、孤老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财物的;

6、犯过盗窃处罚一定时间内又犯罪的;

7、因盗窃造成其他严重情节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