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会扣留车辆。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无论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违法与否,都会被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并对车主和驾驶员进行处罚。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4.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5.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6.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7.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8.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扩展资料:

人民网崇左9月15日电 在机动车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也日益增多。其中,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也是引发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安全隐患之一。然而,有些司机在知道一般情况下高速路上交警不查车后,抱着侥幸的心理无证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

9月11日下午15时05分许,崇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江州大队执勤组在巡逻至南友高速公路105KM+800M附近时,发现一辆车牌为桂L 3BXXX白色面包车停在应急车道上,车辆未开启报警闪光灯,也没有在来车方向150米处摆放警示标志,很是危险!

民警在将警车停好后,在来车方向摆放好警示标志。上前询问司机为何将车停在应急车道,是否车辆故障需要救助。司机看见交警后表现得很慌张,称刚才开车途中感觉车辆不对劲,就停车检查,现在马上开走,边说边往驾驶室走去。

民警察觉到异常,让司机出具随车相关证件接受检查,民警经警务通查询发现司机黄某未持有任何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同时该车交强险终止日期为2014年2月8日,车辆已逾期7个月未续缴第三者强制保险。

经询问得知,黄某很久以前就会驾驶机动车,但一直未正式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偶尔帮朋友开车送送货,上过好几次高速公路,知道上了高速公路行驶是没有交警查车的,以为这次也不例外,没想被交警当场查处,黄某某后悔不及。

民警依法对黄某某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出具强制措施扣留机动车,并对其无证驾驶、违法停车、未缴纳交强险的违法行为,分别处以1500元、200元、双倍保费的处罚。(郭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