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安胎药致婴儿死亡不是故意杀人罪,因为根据《民法》的相关规定,公民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而还未出生的婴儿是不具备民事权利能力的。

在《刑法》中,故意杀人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而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够独立呼吸并能进行新陈代谢的活的有机体。所以,吃安胎药致婴儿死亡不是故意杀人罪。

另外,故意杀人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