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双方到公证机关公证离婚协议是希望双方能如期履行离婚协议的内容,离婚协议公证是双方协议的公开证明,公证离婚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得到了法律的认可,简单地说是公证离婚协议,效力高于未经公证的离婚协议。当有几份不一致的离婚协议时,经公证的离婚协议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优于其他离婚协议。一方未按照离婚协议的内容履行协议,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出具经公证的离婚协议,可以迅速得到法院的认可,并可以强制执行离婚协议中的相关协议。综上所述,离婚协议经公证后,双方仍可以后悔。此时,如果对方同意修改内容,则重新签署离婚协议,并按照第一次公证程序再次到公证处公证。如果对方不同意,那么你可以起诉法院,让法官做出判决。我希望小边整理的内容能帮助您进一步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