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财产不需要转移。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依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所以没有转移的必要。而且如果转移的,有可能承担转移财产的风险,导致分的财产减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