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涉及到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制度。
在实际的律师行业,一般的非合伙人律师在律师所中的地位,有工资制、提成制、包干制等。工资制就是模仿公司管理制度,律师需要天天上下班,按照所里安排给的案件进行工作、出庭等等,律师所按月发放约定的工资,其中也会包含部分福利、提成之类的。提成制有些像挂靠,基本上律师所不会分配案件,律师自己去联系案件,将收费交到律师所,律师所会按照一个比例再返还,比方说律师:律师所为7:3,如果是律师所推荐的案件,则比例律师:律师所为3:7。还有一种就是包干制,比方说所里共有10个律师,计算下今年的律师所各种行政、人工、房租等费用,比方说是120万,每个律师分摊12万,那其中的一个律师只有先交上12万,剩下的律师费才是自己的。这几种方式有些是合理不合规定的。
还有一种,纯粹的挂靠,某人就是在律师所挂个名,每年向所里缴纳自己的注册费和分摊的律师所注册费就OK了,一般的是几千块钱,这个方式是司法局所不允许的,但是有些所还是实际上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