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经过政府部门的大力整治,工程款拖欠情况得到了有效的治理,但是在日常生活中,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还是时有发生,当发生工程款拖欠情况时,可以采取有效法律途径进行救济,与其事后救济,还不如在事先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进行积极的预防。此时就应注意以下几项内容。

第一,通过协议的方式将有关工程款支付的条款应尽量细化;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治理总局配合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的实施,同时还专门拟定了一套《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该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以及“工程质量保证书”等部分组成,合同条款格式严谨,能够在最大限度上保护民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近些年,由于建筑工程领域拖欠工程款的事件已然引起重视,根据目前的立法和司法解释,有些规定是对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相当有利的,因此,如何利用目前法律的相关规定,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是每一个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关注的。

第三,防范不按约定付款及异常收款现象,建筑企业工程款收取,是按月度形象进度工作量完成后,向业主收取的,这样的收款方式,能保证正常的组织施工与工程进度。但是在目前的建筑工程市场上,一些建筑单位往往不按月度完成工程形象进度工作量收取工程款的资金结算方式。此时就应该引起施工单位的重视了。

工程款被拖欠的问题,已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国家也正在积极采取相关解决措施。因此,面对工程款被拖欠的情况,要保持冷静的心态,理智处事。通过合法合理的手段讨要自己的工资。过激的解决方法并不能帮到自己,反而会使得自己处于不利的地位,甚至许多时候会付出生命的代价;为了预防自己权益受到侵害,平时要重视相关证据材料的收集和保存,以便更好地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