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为中国公民,另一方为外国公民,在国外登记结婚,如何离婚?在这种情况下,有更多的认证程序。首先,国外颁发的婚姻登记证书必须经所在国公证,然后到中国驻使领馆进行认证,然后在中国立案。如果双方都在中国,或者虽然外国人在所在国,但不合作,困难在于公证、认证和解决。婚姻登记证书公证,认证后,与其他诉讼材料一起提交法院备案。双方同意离婚的,一般可以很快结束;如果一方不同意或不回应,诉讼时间将进一步延长。注: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在中国生效,必须首先向外国法院申请涉及中国公民的离婚判决,中国人民法院必须在中国生效前向外国法院作出离婚判决。作出判决的国家应当按照协议的规定向中国申请司法协议。中国国籍当事人应当向中国法院申请承认与中国没有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申请人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居住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受理。申请人不在中国的,由原国内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国内受理法院,最终裁定不得上诉。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