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该案例的女方是否给男方钱,是其自由选择的权力范围。但是,必须明确一点,既然双方已经离婚,就属于没有任何关系的两个人。如果一方在离婚后找对另一方要钱,另一方有拒绝的权利。其次,如果要钱的一方,觉得双方在离婚时财产分割不合理或者单方面反悔的,那么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即双方协议离婚的,且对于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协议的,如对该分割协议反悔,认为存在欺诈、胁迫等影响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则可以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可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对离婚协议变更或者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