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提供下列材料:

一、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工作证或户口簿。

二、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代理权限。

三、如果是涉外诉讼,当事人要提供其外国国籍的身份证明,外文起诉状应提供中文译本,委托书要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认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四、港澳台同胞本人起诉或答辩的,应出示所在地居民身份证、回乡证或其他能证实其身份的证明。函寄给法院的起诉状、答辩状、委托书等,须经我国司法机关指定的香港律师或有关社团证明有效,证明文件必须是原件。

五、居住国外的华侨本人起诉或答辩的,应出示我国驻外使领馆发给的本人护照。

六、现役军人离婚的,应有其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