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有士兵退伍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有军官退役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二十条 士兵服现役期满,应当退出现役。因军队编制员额缩减需要退出现役的,经军队医院诊断证明本人健康状况不适合继续服现役的,或者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退出现役的,经师级以上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出现役。《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规定的军官退出现役条件如下:第四十三条 军事、政治、后勤、装备军官平时服现役的最低年限分别为:(一)担任排级职务的,八年;(二)担任连级职务的,副职十年,正职十二年;(三)担任营级职务的,副职十四年,正职十六年;(四)担任团级职务的,副职十八年,正职二十年。第四十四条 专业技术军官平时服现役的最低年限分别为:(一)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十二年;(二)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十六年;(三)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二十年。第四十五条 军官未达到平时服现役的最低年限的,不得退出现役。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前退出现役:(一)伤病残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二)经考核不称职又不宜作其他安排的;(三)犯有严重错误不适合继续服现役的;(四)调离军队,到非军事部门工作的;(五)因军队体制编制调整精简需要退出现役的。军官未达到平时服现役的最低年限,要求提前退出现役未获批准,经教育仍坚持退出现役的,给予降职(级)处分或者取消其军官身份后,可以作出退出现役处理。第四十六条 军官达到平时服现役的最高年龄的,应当退出现役。军官平时服现役的最高年龄分别为:(一)担任正团职职务的,五十岁;(二)担任师级职务的,五十五岁;(三)担任军级职务的,副职五十八岁,正职六十岁;(四)担任其他职务的,服现役的最高年龄与任职的最高年龄相同。第四十七条 军官未达到平时服现役的最高年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出现役:(一)任职满最高年限后需要退出现役的;(二)伤病残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三)受军队编制员额限制,不能调整使用的;(四)调离军队,到非军事部门工作的;(五)有其他原因需要退出现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