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夫妻双方的财产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其中夫妻共同财产是要分割的,个人财产是不用分割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者赠与所得财产以及其他应当算作共同所有的财产。按照意思自治的原则,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自行协议处理,可以双方等额分割,也可以不等额。如果就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合意的,可以订立离婚协议书,并办理离婚登记。但是如果协议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由法院依法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