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赔偿如下:1、因合同解约造成的赔偿,按照合同约定确定;2、提供劳务中造成的人身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主要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其他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第一款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