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街上随便散发传单或张贴广告,影响市容市貌。是市容管理中不允许的。这虽不触犯法律(内容必须是广告之类的,没有违法行径)但如果屡教不改则会被处以罚款,并同时会被没收传单。

基于发传单如果没有经批准的会对城市的道路交通、环境卫生等造成影响,一般各个城市都管理条例会把未经批准发传单列为禁止。

传单的弊端:

1、不环保!

2、给路人造成干扰。在北京街头过街通到处就真实发生过事故:由于过路的人群太多(多数人都不愿意接纳传单),派传单的人急匆匆就向过往的人群快速摔递给路人,可能用力过猛,结果:传单的一角,将一小孩子的眼睛划伤了,当场叫120来急救。

3、现代是一个快速生活的社会,很多东西随时在改变。也就是说:刚印出来的传单,很可能内容需要更新了,或者说文图内容的表达方式需要更新,但纸张却不法更改!

扩展资料:

《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明确规定:

第五条发布印刷品广告,不得妨碍公共秩序、社会生产及人民生活。在法律、法规及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禁止发布印刷品广告的场所或者区域不得发布印刷品广告。

第六条广告主自行发布一般形式印刷品广告,应当标明广告主的名称、地址;广告主委托广告经营者设计、制作、发布一般形式印刷品广告,应当同时标明广告经营者的名称、地址。

第七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利用印刷品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等商品的广告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依照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取得相应的广告审查批准文件,并按照广告审查批准文件的内容发布广告。

第九条广告经营者发布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应当向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申请,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申请报告(应载明申请的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名称、规格,发布期数、时间、数量、范围,介绍商品与服务类型,发送对象、方式、渠道等内容);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申请表;

(四)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首页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