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手船舶买卖合同

立契约书人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兹就船舶买卖事宜,订立本契约,条款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有关后记船舶的买卖事宜,甲方卖出、乙方买入。

第二条 买卖总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____________元整。

2.甲方必须在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后记的船舶点交与乙方,并将下列登记文件及使用权文件交付与乙方。乙方未支付的余款,俟船舶点交及办理船舶所有权、渔业权移转登记完毕并经船舶所在地航政主管机关盖印证明时一次付清。

(1)甲方公司同意出售本契约标的物的全体股东会议记录三份。

(2)乙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鉴证明书三份。

(3)乙方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三份。

(4)乙方公司章程及董事、监事、股东名册三份。

(5)乙方法定代表人户籍誊本三份。

(6)乙方公司执照,营业登记证影本各三份。

(7)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无欠税证明书正本。

(8)船舶所有权登记证正本。

(9)船舶吨位证书正本。

(10)船舶国籍证书正本。

(11)设备目录正本。

(12)航海记事簿正本。

(13)法律所规定的其它文书正本。

(14)船舶检查簿正本。

(15)渔业执照正本。

(16)渔业权抛弃申请书。

(17)船舶无线电台执照正本。

(18)契约渔船船图。暨进口器材规格说明书。

(19)船舶勘航力证书正本。

(20)货舱、冷藏室及其他供载运货物部分适合于受载运送与保证书正本。

(21)船舶无共同海损部分担额并不负担救助及捞救报酬额证书正本。

第三条 甲方于第二条第(2)项乙方支付余款同时,应将后记船舶的所有权及渔业权移转登记与乙方。

第四条 在甲方尚未将船舶点交与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毁损或遗失时,应由甲方负责,亦即乙方免除支付价金义务。

第五条 甲方保证后记船舶所具的性能与说明书相符,并须在第三条交付前先行试航,以证明其性能。

第六条 有关后记船舶的品质、性能,由甲方对乙方保证,并以一年为限。在此期间,若非乙方的过失或发生自然性故障,甲方负有赔偿损失及修理的义务。

第七条若发生第六条的情形,虽经甲方修复或补充完整,而船舶仍然无法维持继续作业或短欠,或其性能降低长达一个月时,乙方可根据下列方式选择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1)换取同种类船舶。其条件为乙方须就已使用该船舶的时间长短支付船价,每半年乙方应支付甲方相当于第二条总金额三分之一的款项。

(2)退还船舶。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船舶所应付如前(1)的款项,其余定金退还与乙方。有关使用船舶的时间、其计算方法则无论乙方是否使用,规定从第三条甲方点交船舶日始至乙方提出退还船舶要求之日止,为使用时间。

第八条 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日期前支付余额以交换船舶,则甲方无需催告,本契约视同作废,甲方得将船舶移动、航行并停泊于原船籍港。

有关前述甲方的船舶移动、航行费,以及停泊时所需的一切费用,应由乙方负担。甲方除上述权利外,尚可将定金没收,作为损害赔偿。

第九条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所列日期前点交船舶,乙方得向甲方催告,于十日之内点交船舶。在此期限内,甲方若仍然无法点交,则本契约视同作废。乙方得请求甲方退还第二条的定金、以及与定金同额的损害赔偿。

第十条 约定事项

(1)双方同意以____________港为点处所。渔船内所存燃料油归还甲方。

(2)本契约买卖标的物的保险,其受益人应于点交同时变更指定为乙方,变更后的保险费用由乙方负担。

(3)所有甲方雇用的人员(包括船员),于本契约买卖标的物交清楚同时,由甲方负责遣散与乙方负担。

(4)本契约买卖标的物交接前所属的所有费用,包括雇用人员薪资,船员分红,及其他一切所有债务及税捐概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涉。

(5)自交接后有关本契约买卖标的物的一切权责纠葛,及绝无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如有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发生时应视为违约处理。

(6)甲方保证本契约买卖标的物毫无产纠葛,及绝无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如有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发生时应视为违约处理。

(7)所有甲方负担的应付款项,如因甲方未付致涉及乙方权益时,在尾款范围的金额内乙方得代甲方径行垫付,抵付尾款,如超出尾款金额则应由甲方负责处理。

(8)如本契约书涉讼时,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_法院管辖。

本契约一式三份,当事人及见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

营业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年_______日

二、二手船舶买卖的注意事项

根据我国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购买二手船从事水运必须具备一些基本条件,其主要内容如下:

1、申请筹建水运企业

根据我国政府批准交通部的有关规定,申请筹建水运企业必须提交下列文件:

(1)水路运输企业筹建申请书。

(2)企业筹建可行性研究报告。

(3)公司章程。

(4)资金来源证明。

(5)合资经营或联营水运企业须有合资或联营方签署的合同或意向书复印件。

2、申请水运企业开业必须提交文件。

(1)水路运输企业开业申请书。

(2)有效的船舶适航证书的复印件。

(3)主要船员名单及其有效职务证书的复印件,并附船员来源证明,租用船员期限不得少于半年,并附有船员租用合同复印件。

(4)负责人及组织机构表。

(5)拥有与运输业相适应的自有流动资金和合法的验资证明。

(6)安全、技术管理规章制度。⑺对安全负主要责任的上级单位。

3、需要具备的几个具体条件

从申请筹建水运企业到水运企业开业及买船,还应具备几个具体条件:

(1)水运企业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税务登记、申请企业代码、申请刻公章、申办银行开户等。

(2)水运企业负责人及财务、营业、安全、机务管理人员到位,公司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备好一定的流动资金。

(3)按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水运企业规模及运力指标,向交通部和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办申请进口二手船指标。

(4)提出购买二手船的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报告。

(5)备好买船所需要的外汇或人民币。

(6)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批准买船报告。

(7)根据我国政府和海关有关规定,申请缴纳或减免进口二手船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8)如水运企业无外贸进出口权,则与有外贸进出口权单位签署买船进口代理协议。

(9)根据A类或B类航区的不同要求,配备具有海员适任书的整套船员班子。

(10)水运企业已询价,验船的基础上,同卖方签署买船合同到签署交船证明,直到交接船完毕。

三、船舶过户程序

(1)船舶过户申请报告;(2)营运船舶检验申请表; (3)交易合同或交易协议(核实后收复印件);(4)《船舶登记注销证明书》(核实后收复印件);(5)船舶检验证书。 (6)原船籍港船检部门转移的证书副本及图纸档案资料;(7)交通主管部门批准文件(运输船舶);(8)船舶正侧彩照2张(3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