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上户口需要的材料有:父母的书面申请、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社会抚养费缴纳证明。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