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购房政策是:

1、在2008年10月31日(含)以前签订购房合同的,按如下政策执行:购买住房面积120平方米或总价30万元以上住房可办理本市入户手续。在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购房合同的按如下政策执行:中心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

2、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可按有关规定在项目所在地办理本市入户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住房申请人,可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即18周岁以下子女)共3人的武汉市非农业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