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代社会,汽车已经成为很多人不可或缺的代步工具,这就使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有所增加。发生交通事故后,在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双方对事实及成因没有争议的情况下,人们总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因此,很多人就会选择交通事故私了。但是,交通事故私了保险如何理赔呢?一、交通事故私了保险如何理赔当事人私了后事故当事人所驾驶车辆属于第三者责任保险范围的,应持《协议书》,驾驶事故车辆共同到肇事人投保的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保险公司按规定赔付后,免赔金额由肇事赔偿义务人承担,如果肇事赔偿义务人所驾车辆未上第三者责任险,或虽已投保单自愿放弃到保险公司索赔,当场达成赔款或修车协议的,应当在《协议书》中写明赔偿金额、给付日期或车流量修复日期,并由各方当事人签字。赔偿权利人受到赔款或车辆修复后,应当在各方当事人所持的《协议书》中签字。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后,赔偿义务人拒不履行的,或对事故事实无争议,但对赔偿数额达不成协议的,赔偿权利人可持《协议书》到交通事故发生地或赔偿义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常交通事故私了后又到法院解决的主要有三种情况:1、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仅就损害赔偿达不成协议;2、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3、迟迟不履行协议。二、车未上牌照出事故如何理赔一般来说,车辆出险后,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有两个先决条件:一是必须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或车牌号;二是在规定期间内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年检和年审按时完成。不过,领车、试车等新车未能及时上牌的情况也时有发生,这段时间便成为“无牌照”的真空期。对于未上牌的车辆,需凭车管所颁发的车辆临时移动证进行理赔。车辆临时移动证是车管所颁发的“临时车牌”,一般有效期在15天,专门作为新车未上牌或者领车、试车之用。未上牌的车主可以反复购买车辆临时移动证,只要在有效使用期内,保险公司都会认可并作为理赔的所需资料之一。临时移动证的发放数量可能被限制为2次,也就是说车主应尽量在1个月的时间内完成上牌的工作,以避免影响日后的理赔。值得注意的是,车辆在未上牌时,有些保险公司车险保单中登记的是车辆的发动机号和车架号,车主重新上牌后最好进行保单批改,改成车牌号;而办理保单批改是完全免费的。此外,虽然有了车辆临时移动证作为理赔凭证,但车辆盗抢险依然是作为免责被排除在外的。一旦未上牌的新车被盗,车主无法提供发动机号等证明车辆标的有效证明,这给保险公司核赔带来难度,同时逆选择的因素也较大;出于风险管控的考虑,保险公司都在盗抢险条款中将“未上牌时发生盗抢”列为免除责任。

相关法条
[1]《机动车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一条[2]《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