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暂住登记。所需材料: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身份证明。居住证明*居住证明:租赁合同、工厂或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办理地点:居住地派出所办理暂住登记手续符合条件的,警方应当场受理并出具《暂住登记证》2。申请居住证。所需材料:身份证.2张1寸彩色登记照,以及居住地、就业或就读证明.《居住证申请登记表》。*居住地址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购房合同或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学习证明:学生证。学校出具的其他可以证明连续学习的材料。

相关法规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