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案件的被告下落不明的,不影响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三十八条的规定 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公告,发出公告日期以最后张贴或者刊登的日期为准。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当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因此,公告期满即视为收到起诉书和传票,法院可根据原告陈述的事实和证据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