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有的父母可能处于无力抚养的原因,而忍痛将自己尚处于婴儿时期的孩子遗弃。对于这样的行为,不仅在道德上会受到人们的谴责,同时也有可能涉嫌构成犯罪。那到底遗弃婴儿构成什么犯罪呢?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遗弃婴儿构成什么犯罪

所谓遗弃,是指在家庭中负有赡养、抚养和扶养义务的人,对需要赡养、抚养和扶养的人不履行应尽的义务。

遗弃情节恶劣的,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

二、出现遗弃婴儿行为的原因有哪些

(1)婴儿本身的问题。

有的婴儿天生带有一些以现在的医疗水平,或者婴儿家庭经济条件难以治疗的疾病,虽然婴儿的家庭主观上也不想遗弃婴儿,但是现实的条件让他们不得以而实施。

(2)中国传统思想的原因。

在我国许多地区,尤其是农村山区等偏远的地区存在着重男轻女的传统思想。虽然我国进行了大规模的男女平等的思想教育和宣传,但是短时间内并不能将这种思想完全根除。当出生的婴儿是女孩的时候,就会使他们产生遗弃的想法。

(3)经济条件的原因。

虽然我国经过改革开放和长时间的发展,我国的经济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我们也得看到我国的发展具有不均衡的特点,而且在我国社会中存在一定的物价上涨,医疗条件匮乏的现象,尤其是在西部和部分中部地区。没有足够的物质条件去养育孩子,便会有可能遗弃婴儿。

(4)法律规范的漏洞。

我国的刑法及相关的法律并没有将遗弃婴儿罪定为独立的罪名,对于实施以其行为的主体也没有具体的惩处措施,难以达到有法可依的要求。而且在一些地区,法律的观念还不是很强。

被遗弃的婴儿中大多数都是残疾或者带有先天性疾病的儿童,或者是因为出生婴儿是女孩。在我国实践中,实施遗弃行为的多是婴儿的家人,而且发生一起行为的频率在逐年提高,这在无形中增加了福利院的负担,也就是整体社会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