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使撤销权。债务人恶意转让财产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因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而损害债权人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受让人知道情况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2、依法对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债务。第三人及其他有关人员提出拒不执行判决定罪的刑事控告,是指人民法院判决、拒不执行的情节严重的行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三、财产保全,债权人可以向有执行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前的财产保全,以维护债权人的权益。《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动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收益;(三)知识产权收益;(四)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妇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