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屋抵押,申请人和银行都要做好相关的准备,一般来说双方要办理以下手续:

一、申请人首先确认房屋未办理过抵押登记。

二、申请人向银行相关登记部门提出房屋抵押贷款的申请。

三、申请人向提交银行所需资料,具体包括:

(1)借款人身份证,户口薄;

(2)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这里需要注意,未婚需出具未婚证,离婚需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已婚需出具配偶身份证,户口薄。)

(3)借款人单位出具半年内收入证明或当地纳税证,房屋产权证。

四、银行审查资料,合格后指派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评估,确定贷款的额度。

五、银行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核对原件。

留复印件(身份证3份,其他1份),单身证明(未婚或离婚)需要留原件,房证、土地证有的留原件有的不留,并准备复印件1份,工资证明留原件。

六、银行审批通过后与申请人签署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期房需要办理预抵押),银行领到他项权利证书后放款给借款人,核对原件留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