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女委员,也就是俗称的妇女主任。妇女主任是妇女代表大会选举出来的代表,负责宣传、贯彻党和政府在农村的方针、政策等职责。

主要工作:

一、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思想觉悟,维护妇女合法地位,调动妇女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积极性。

二、通过学习和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帮助妇女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使全村妇女都学法、懂法、守法,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三、组织本村妇女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主题活动,不断提高科学文化水平,积极投身于农村经济建设。

四、关心妇女身心健康,对妇女进行经常性的计划生育和卫生常识的宣传,与打骂、虐待、摧残妇女身心健康、剥夺妇女权利的行为作斗争。

五、在妇女中进行文明家庭教育,增强家庭、邻里之间的团结。动员广大农村妇女解放思想,抛弃陈旧观念,为全村脱贫致富发挥自身作用。

扩展资料:

1、妇女主任选取方法

农村妇代会由本村年满18周岁的妇女民主选举若干代表组成,代表人数根据行政村的规模和各经济组织妇女人数而定。代表推选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负责日常工作。也可召开由本村年满18周岁的妇女或妇女代表参加的妇女大会或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和代表若干名,组成本村妇代会。

2、农村妇代会每三年换届一次,换届工作与村民委员会换届同步进行,换届情况报乡镇妇联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