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法律援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

2、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帮助;

3、盲、聋、哑和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的;等等。

【法律依据】

《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