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流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立案大厅进行立案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双方不在同一地方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一方需到另一方的所在地提出离婚诉讼。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交相关的审判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应向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相应的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起诉方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