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每一位公民只能有一个户口。户口的登记注册是以户为单位,每一户发放一本户口本。当事人如果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