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金合同到期有违约行为保证金是否可以退回?

房屋租赁合同中,如果解除合同,押金是否退还,需要根据以下情况分析:第一、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第二、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并由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三、承租人违约,导致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押金需要返还。

二、租赁合同违约金赔偿标准

(一)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为一个月的租金,那么一旦违约,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一个月租金同样数额的违约金,作为违约赔偿;

(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如房屋租赁费用每月仅为1000元,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达到了一万元,那么违约的一方可以请求降低。

(三)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四)租房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即给付房租之外的给付,即如果承租人尚拖欠出租人租金1500元,那么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是不包含在这1500元以内的。

(五)租房违约金的处理: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损益相抵”规则,即使一方行为被认定为违约,另一方应当仅仅选择定金、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中的一种作为追究违约责任的方式,在违约金或定金“收益”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时,违约方具有补足差额的义务,因此,通过重复累加的方式,无端加重违约方的责任,违约一方大可不必理会,法院对此也是不会支持的。

根据相关法规,当租金合同到期时,如果存在违约行为需根据合同内容并且符合租赁合同违约金赔付标准来确定违约金金额,或者合同双方协商确定。但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租客的保证金应予以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