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谓长痛不如短痛,当婚姻出现问题,离婚也不失为解决问题的好方法。离婚需要得到夫妻双方的共同同意,同时在办理离婚时也有一些必须要带的证件。今天的知识点就来分享一下办理离婚要带哪些证件。

离婚手续需要亲自去民政局进行办理,在办理时需要夫妻双方提供一下证件:

1、 含有双方身份证信息的户口簿原件;

2、 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 双方的结婚证原件;

4、 由双方签字同意的离婚协议书;

5、 双方的二寸正面彩色证件照,要求同底色,各提供两张;

离婚意味着结束双方的共同生活,因此办理离婚手续的工作人员会谨慎核实并再三验证。

离婚手续一般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 核实夫妻双方的姓名、出生年月日;

2、 确认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

3、 向当事人说明离婚在法律上的意义及离婚带来的各项影响;

4、 告知双方当事人仍需行使的义务;

5、 要求双方当事人签署《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以签名或按手印形式完成;

6、 在双方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印章,标注“双方离婚,证件失效”的字样,由双方当事人共同见证,并在完成后归还至本人;

7、 宣布双方当事人婚姻关系的解除。

有孩子的家庭需要注意,在商议离婚的过程中,一定要认真探讨孩子的抚养问题和财产分割问题,妥善处理。抚养孩子是夫妻双方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即使婚姻关系解除,孩子作为单独个体必须受到双方当事人的尊重。财产分割作为离婚的重要一环,如果能达成一致最好,否则就要打官司申请法院进行仲裁。因此,离婚非常耗费时间和精力,希望各位有此打算的朋友做好准备,不要害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