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限内包含试用期。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为劳动合同期限。现实生活中,一些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往往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而是经常等到劳动者转正后再签订劳动合同。首先,用人单位的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其次,即使试用期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仍然计入劳动合同期限。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