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四金,养老金、医保金、公积金、失业保险金。上海地区的“四金”是指养老金、医保金、失业金和住房公积金,都是有国务院【条例】和地方人大立法规定必须强制缴交的社会基本保障。有的人只知道是“三金”,就是养老金、医保金、失业金,因为这“三金”是一起归集的,而住房公积金是另外单独归集的。“三金”和住房公积金都属于强制缴交的共同点:1、都有国务院【条例】规定。2、都有专门机构负责管理此事。3、都享受国家税前列支(单位和个人)。另外,【条例】的法律用词都是“应当”和“缴交”。查阅汉语词典可以看到,应当就是必须;缴交就是无条件的“交”。综上所述“三金”和住房公积金一样,都是纳入国家强制缴交范畴的社会基本保障;讲“某金”不是强制的,只是社会上以讹传讹传偏了事实罢了。以2010年度(2010.04.01~2011.03.31)为例,“三金”封顶数个人承担部分为上年度月均工资3566元的三倍乘以对应的比例,养老金封顶855.90元;医保金214元;失业金107元。“三金”的保底数为上年度月均工资3566元的60%也即2140元为准,凡月工资低于2140元的,都按2140元计算,养老金171.20元;医保金42.80元;失业金21.40元。以2010年度(2010.07.01~2011.06.30)为例,“住房公积金”封顶数为上年度月均工资3566元的三倍乘以对应的比例,住房公积金封顶数个人承担部分为749元。“住房公积金”的保底数为上年度最低工资960元的14%也即134元。个人承担的“四金”缴交比例为:养老金8%、医保金2%、失业金1%、住房公积金7%。拿上海最低工资的劳动者,“四金”全部由单位承担。高于最低工资的,扣除四金以后,不得低于1120元(2010.07.01~2011.06.30)一些效益好的单位,特别是垄断行业除了这“四金”以外还有N金的,N金部分既不可以进单位成本消化,也不可以享受个人税前列支,区别就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