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应届生在就业协议正式签定,并已派发《报到证》后,由于用人单位情况变化而无法继续接收毕业生;或因毕业生在毕业后的个人原因需要更换就业单位及就业地,而无法到就业单位报到,此时该毕业生可申请办理调整改派手续,更换《报到证》。 《报到证》作为应届生毕业时档案、户口的迁移及行政关系、党团关系的转接、转正定级及其他手续办理的凭据。可以申请《报到证》改派的情况大致有以下三种:1、首先是需要在就业地本市内进行用人单位调整的,可由当地人事部门审批及办理相关《报到证》改派手续。 2、已在省市、直辖市、自治区就业后一年内,需跨地市更换就业单位的情况,可由省级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省市级大学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和校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批及办理改派手续。 3、在二年择业期内(个别省市规定为三年)一直未落实就业单位、毕业时派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在择业期内,可凭签约的协议书及原就业报到证,到省级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省市级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审批核准后由学校就业中心统一办理相关改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