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1994年2月1日以前在一起没领结婚证,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属于事实婚姻,1994年2月1日之后在一起夫妻名义同居的,只能是事实婚姻。

所以按照法律的规定,你如果不是对方的合法配偶,所以不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但是如果你是依靠你丈夫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你对你的丈夫尽到了较多的扶养,都可以要求分给适当的遗产。

另外一点容易被忽略,虽然不领结婚证,但在一起生活,形成了同居关系,在同居期间的财产也是可以考虑分割的。

二、遗产继承如何办理

1、继承公证,到被继承房屋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供相关材料;

2、可以申请免税;

3、登记过户,到房地产登记管理中心办理房地产继承的登记过户。

三、股权继承是怎样

1、根据《公司法》第76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首先需要查看下公司章程对股东资格的继承问题是否有作出约定,如果没有作出规定,则继承人对股东资格享有法定继承权。

2、继承公证除了提交一般财产继承的材料外,由于股权继承的特殊性,还应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出资证明;

(2)股东名册;

(3)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的公司章程;

(5)公司资产的评估报告。

3、到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