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其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按照国务院部署,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称“卫计委”)主管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正式划归至人社部。在划转管理职权的同时,从中央到地方,原来承担新农合管理与经办工作的机构和人员、资产等,也逐步移至人社部门。

1、新农合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在户籍地自愿参保。

2、新农合缴费方式: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分5档:年交 100、200、300、400、500)、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年最低30元)构成。

3、新农合领取条件: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