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读学校是进行特殊教育的学校,它既不同于少年犯管教所,又不同于普通中学。在这里学习的学生,都有过违法行为或轻微的犯罪行为,但是又不够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刑事处罚的条件。如果让他们继续在原来的学校学习,会牵扯老师很大精力,也会影响其他同学的正常学习,所以就把他们送到工读学校。工读学校由教育局主管,公安局配合管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8条规定,工读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这是工读教育的主要内容。工读学校的学生,年龄在13岁以上16岁以下,他们虽然犯过错误,但毕竟年龄还小,还是可帮助、可教育的,因此,工读学校的办学方针有16个字,叫做“挽救孩子,造就人才,立足教育,科学育人。”老师通过耐心的思想工作,提高学生的觉悟,帮助他们认识错误,使他们“告别昨天”,成为守法的公民。工读学校和普通中学有相同的地方,也有不同的地方。相同的是,按学生原来的学历和文化水平,编班学习,除了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外,还进行道德修养和法制教育。工读学校也建立了共青团、少先队和学生会等组织,同样评选“三好学生”,鼓励学生进步。学生毕业后,同普通中学毕业生一样,可以升学,可以参军,也和以安排就业。但工读学校也有与普通学校不同的地方。工读学校的学生入学不用考试,随时可以入学,如果经过反复动员,学生仍然不到学校报到,学校可配合公安机关对学生进行传唤教育,或强令他入学。工读学生入学后,有严格的纪律约束和管理制度,集中吃饭、住宿,不能随意回家。学校以转变学生思想为主,工读生不仅要学习文化科学知识,还要定期参加生产劳动。生产劳动纳入教学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