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款通过理财公司或者金融公司获得购房首付贷款的产品。这类贷款一般都属于P2P贷款列项,也就是说你向这些金融公司申请了首付贷,这些机构再寻找投资人为您投标,三方获益,双方收益,一方付利息的模式,也属于资金众筹范围之一。

所谓的首付贷,是指对首付的贷款,是对房贷这类优质资产提供的贷款。一般来说,买房首付是不可以贷款的。普通的房贷都要先付房款的30%,余下的才能从银行贷款。

事实上,“首付贷”由来已久,在楼市低迷时,开发商便使用“首付贷”进行促销,实际上就是联合金融机构为购房者提供首付贷,期限从1年到3年不等,开发商还会补贴购房者首付贷的部分利息。

【拓展】

目前众多首付贷产品中仍以信用贷为主,风险触发壁十分薄,风险点之一表现在购房者利用首付贷后,欠下民间资金的这笔钱并不会纳入征信体系,也就不会影响银行的放贷判断,造成风险隐藏。

有媒体在采访中发现,目前首付贷分为有抵押和无抵押两种情况,几乎所有的房地产中介代理公司都给购房者提供首付贷产品。

在一手房方面,首付贷主要是和开发商合作,主要是为了降低购房者的购房门槛,只要开发商没有太大问题,一般不会存在违约情况。

在二手房方面,如果是置换型购房者通常自己有住房,由于之前房屋没有售出,在短时间内存在首付资金紧张,这类“首付贷”通常有房地产抵押,因此也比较安全,由于是短期资金需求更像是过桥贷款。而对于首次购买二手房而没有抵押的购房者而言,使用“首付贷”则可能出现风险。

潘功胜(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分管金融市场的业务)表示,人民银行在一些P2P平台对于首付进行贷款是否有资质做这项贷款的态度是非常明确的:

一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自办的金融业务没有取得相应的资质,是违法从事金融业务,而且这里面还存在着自我融资、自我担保、搞资金池的现象。

二是房地产中介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自办的金融业或者与P2P平台合作开展的金融业务,所提供的首付贷的产品不仅加大了居民购房的杠杆,削弱了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性,增加了金融风险,同时也增加了房地产市场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