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损失的情形:

1、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

2、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

3、劳动合同由于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的而被认定为无效,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

4、劳动合同因劳动者的原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而被认定为无效,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

5、劳动者与前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尚未终止或解除,又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给前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