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专卖局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家烟草专卖局,简称国家烟草局,成立于1984年,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的国家局,与中国烟草总公司合署办公,对我国烟草行业实行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的管理体制,对全行业“人、财、物、产、供、销、内、外、贸”进行集中统一管理。

国家烟草专卖局设8个职能司(室):办公室(外事司)、发展计划司、专卖监督管理司、经济运行司、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司、财务管理与监督司(审计司)、科技司、人事司。

扩展资料:

国家烟草专卖局的主要职责:

(一)拟订烟草行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调整产业结构,促进行业合理布局。

(二)依法实施烟草专卖管理,查处违法、违规案件,依法查禁和关停计划外烟厂,保护合法经营。

(三)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依法对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行使出资人权利,经营和管理国有资产,承担保值增值责任,管理监督烟草行业财务资金,组织实施烟草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四)组织烟草行业生产、经营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烟草专卖品产供销及进出口的年度计划,编制烟草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划,审批烟草制品生产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处理重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