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二审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1、交通事故二审的期限是三个月,具体需要遵守以下规定来确定审理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2、上诉只要是提交上诉状,民事案件应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附本。作为上诉人,是需要向人民法院缴纳上诉费用的。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当事人提起上诉后,原审人民法院发现本院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仍应将案件按上诉程序在法定期限内报上一级人民法院,原审人民法院可以提出原判决有错误的意见,由第二审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但不能另行组成合议庭按审判监督程序自行改判。因为当事人上诉,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并没有发生法律效力,也就不能适用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

二、交通事故上诉需要提交的材料

交通事故证据材料,主要包括:

(一)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三)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四)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最好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

(五)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

(六)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

(七)其他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可能会选择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处理纠纷,对于采取此种方式来处理纠纷的情形,若是对法院一审的判决不服,那么可以在上诉期限内,带着证明自己满足上诉条件的材料,向法院提出上诉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