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借据,债务的追偿需要其他证据来协助,例如证人、债务的原因或另一方的承认。债务人经债权人请求仍不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无借据的,债权人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追偿:无借据,有证人证明债务人何时何地借款。只要证人是与债权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或者债务人,证人的证言可以作为证据被法院采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1、当事人的陈述;2、 书证;3、 物证;4、 视听资料;5、 电子数据;6、 证人证言;7、 鉴定意见;8、 勘验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