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可以取保候审,但比一般情形更为严苛。取保候审一般适用于犯罪情节较轻、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累犯这类犯罪情节较重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身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理,或处于孕期、哺乳期,且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才可以取保。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