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是我国劳动法规体系中对劳动者正常工作情况下以及被派遣劳动者无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的保障性规定,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2019年西安最低工资标准最新一览表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未央区、雁塔区、灞桥区、阎良区1680元/月;

长安区、临潼区、高陵区1580元/月;

鄠邑区、周至县1480元/月;蓝田县1380元/月。

西咸新区分中心、西铁分中心缴存单位参照西安市城六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温馨提示: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得高于2017年西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即19443元),不得低于上一年度的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凡超过三倍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在上下限范围内的据实计算,低于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下列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