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交申请书和担保材料,以财产担保的应提交如房产证、银行存折、车辆行驶证等,且担保财产的价值应当不低于申请保全的金额,以诉讼保函担保的应提供保险保函。递交相关材料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即可。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