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报销生育保险待遇可按如下流程:

1、填写《南京市生育保险零星报销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灵活就业人员无需盖章);

2、携带结婚证原件、独生子女证原件(生育第二胎的需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出院小结复印件(或门诊病历)、住院票据原件(门诊票据原件)等材料,由单位经办人员到市医保中心办理零星报销手续。

3、男职工配偶报销还需提供女方的《就业登记证》或街道(乡镇)出具的无业证明。

扩展资料:

报销流程:生育津贴。

1、所需材料: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注:以上复印件必须用A4纸。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津贴费用。

符合享受晚育(满二十三岁)奖励津贴条件的,夫妻双方应在《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中选择享受晚育津贴的对象,且夫妻双方本人签字确认,并由双方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