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链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自主创新能力的不断提高,专利申请越来越引起了各企业和科研机构的重视,申请量日益增大。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统计,2007年1季度受理的三种专利申请量总共132994件,其中发明52826件、实用新型37122、外观设计43046件,和去年同期相比呈现高度增长的态势。在经济日益全球化的今天,利用专利技术构建产业壁垒已经成为发达国家获取经济利益和参与国际竞争的主要手段。申请人所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质量,直接影响技术方案的保护范围和未来专利权的稳定性,甚至会影响到一件专利申请能否得到授权。同时,因为专利申请文件所存在的一些撰写失误,导致专利在转让和维权时很可能遇到麻烦,甚至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因此,专利代理人在撰写专利申请文件中应本着为申请人负责的态度,尽量减少申请文件中的撰写失误,为申请人谋求最大的利益。在为委托人撰写专利申请文件的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撰写前与申请人(发明人)沟通发明人自己撰写专利申请文件是最理想的。但是,绝大多数发明人没有非常深入地研究过专利理论,也没有丰富的文件撰写经验。在司法实践中,大多专利申请均由专业代理人代为撰写专利申请文件。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失误不仅仅是专利代理人一方面的问题,也与代理人和申请人(发明人)的沟通不畅有着直接关系。由于沟通的不畅顺,申请人(发明人)与代理人又缺少基于专利法层面上的技术问题的讨论,使得发明人只能就事论事地就发明方案本身提供资料,较难准确地提供发明方案相对现有技术的改进、再创造部分。因此致使所提交的材料存在各种缺陷,不能达到获得专利权的基本目的。专利申请文件撰写失误严重时甚至造成所撰写的专利申请文件更倾向于技术说明书,不但给了竞争对手足够的提示,同时又因不满足专利法的要求而无法获得专利权,给发明人带来严重的损失。因此,代理人在撰写申请文件过程中,需要重视与申请人(发明人)的沟通,对发明的实质内容进行有效的讨论,以确定最佳的技术方案,获得最大的利益保护。二、说明书撰写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说明书的主要作用在于充分公开申请的发明,使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施,其次还可以公开足够的技术信息,支持权利要求保护的范围。同时也是侵权诉讼时解释权利要求的辅助手段。在撰写说明书时务必做到以下几点:1、说明书公开要充分。判断说明书是否公开充分的标准是看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根据说明书记载的技术内容不用创造性劳动就能够实现发明的技术方案,解决其技术问题,并且产生预期的技术效果。这其中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不需要创造性劳动就能再现;二是根说明书的记载能实现本技术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