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因为工伤致残的,工伤保险基金会支付劳动者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在工伤医疗期间,劳动者可以正常领取工资。除以上福利外,一级到四级残疾等级的劳动者可以停岗留薪,按月领取伤残津贴,一级伤残领取的比例最大,可以领到本人工资的90%。此外,一级到十级伤残劳动者都可以领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