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最低要留一分,一个周期扣11分一个周期结束后会自动清零,扣12分重考科目一恢复驾驶证。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2.扣分标准:

(1)使用伪造和变造校车标牌的,扣12分。

(2)校车超员20%以上的,扣12分。

(3)校车超速20%以上的,扣12分。

(4)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扣12分 。

(5)开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扣6分。

(6)低能见度条件下,在高速上不按规定行驶的,扣6分。

(7)在高速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扣3分。